根据《****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164号)、《****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加快 2025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5〕111号)文件精神,对我市企业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南稳定就业的(已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除外),就业人员应在申报单位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并实际缴费,或有3****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的,给予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励。
经企业申报,结合系统比对结果,**市****公司等353家企业符合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条件,符合条件2637人。
根据《****财政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2号)上级下达我市跨省就业资金261万元,按最终核定符合条件人数2637人平均分配奖补资金,人均奖补989.76元,合计****997.12元,余2.88元。为全额发挥资金效应,将结余款2.88元奖补至吸纳人数最多的****公司。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止。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反映;如有涉及违纪违法问题,请****机关反映。
咨询电话:0595-****5570(**市就****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95-****0775****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市**大道1****中心3楼348室(**市就****服务中心)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附件:1.**市2025年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资金审核表
2.**市2025年企业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励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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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