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森聚****公司生物质木质颗粒制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464-****306
通讯地址:**市**区**街104****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154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去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 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拟批复 意 见 |
| 1 | **森聚****公司生物质木质颗粒制作项目 | **省******电厂院内 | **森聚源生物质颗粒有限公 司 | **绿网****公司 | 该项目属**项目,选址位于**省******电厂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年产8000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线,并建设一台1t/h的生物质热风炉,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改造,**粉碎车间、烘干车间、制粒车间、成品仓库、灰渣库、原料库、办公室、危废贮存点。项目建成后冬季不生产,生活用水购买桶装水。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有组织废气污染。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制粒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二级标准中浓度限值。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无组织废气污染。厂区内带式输送设施密闭;运输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封闭苫盖;原料、燃料及灰渣暂存于全封闭库房,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厂界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厂界西、北、南侧。满足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热风炉灰渣临时储存在封闭式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不合格产品收集至原料库,经粉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单独收集,用设明显标识的密闭桶盛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移时使用明显标识的密闭桶盛装。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六)落实生态保护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不得对占地范围外的生态环境进行破坏,项目建成后加强厂区绿化,增加植被覆盖面积。 (七)落实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方案,按照方案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定期上报监测结果。 (八)本项目核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041吨,氮氧化物0.293吨,拟从七台****公司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减排总量中调剂解决。 | 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及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