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发改投审〔2025〕109号
****改革局关于**县北斗镇2026年基础设施修复和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概算的批复
**县****: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北斗镇2026年基础设施修复和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概算立项的请示》(北府〔2025〕 15号)有关材料收悉。为保障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立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北斗镇2026年基础设施修复和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县北斗镇域内各个行政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北斗镇域内各村进行村道巷道硬底化,机耕路建设,陂头修复,农田灌溉及水圳管网疏通修复,村容村貌整治。北斗村,庆瑶村等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灌溉水渠8000米,陂头修复3处,村道硬底化6230米,机耕路700米,灌溉水圳13公里疏通清淤等;桐岽村,桐新村,才口村等村道硬底化1050米,水圳修复2000米,**水渠1050米,灌溉管网1000米,陂头2个;拾荷村,下溪村等水毁水圳疏清淤6公里,机耕道700米,灌溉水渠修复700米,挡土墙30米,灌溉管网700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90.52万元,其中工程**费90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34万元,工程预备费5.00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0.76%;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优先选择与当地产业关联度高、能带动群众就业的主体)。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政府****公司+当地群众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
九、项目业主:****。
十、责任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和直接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全流程统筹协调,包括前期规划筹备、施工组织实施、务工人员动员组织及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项目实施进度、建设内容合规性、劳务报酬发放的真实性、足额性、及时性及公示公开情况全程负责,同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信息报送及后续管护等工作。
十一、监管单位:****改革局,作为以工代赈项目主管部门,**县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项目实施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重点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专款专用情况,项目进度调度与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公示监督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政策效应充分发挥。
十二、劳务报酬:该项目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或50%)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须在项目所在地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402.78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50.35%。
十三、务工组织:乡****公司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200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
十四、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注重项目与产业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
附件:**县北斗镇2026年基础设施修复和生产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概算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纪监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运输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