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一中(宿马校区)二层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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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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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宿马校区)二层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一中(宿马校区)二层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汴河街道北二环路**东路安置区南侧自建房第三排6号

中标(成交)金额:本项目0租金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一中(宿马校区)二层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宿马校区****园区,是一所省示范性高中,有在校学生约2800人。二层食堂总建筑面积约1675平方米(以实际勘查为准)。中标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订本)、《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服务要求:(1)中标人经营期间内,负责维修食堂内的水电、空调、桌椅等,确保周边下水道通畅(根据校方要求进行改造和维护、维修)。天气炎热或者寒冷时确保空调正常运转,营造适宜就餐环境。投标企业服务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变食堂布局结构,经营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经营的场所、设备、设施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如发现有任何分包、转包、转租、转让、分租的形式,学校将立即停止相应窗口的营业并处以2000元罚款,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在经营期满后不再考虑继续经营,****学校招投标工作中的黑名单。

(2)合同期满或因经营方的责任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经营方自备物资(指库存物资、自行添置的设备等)由经营方自行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处理的义务。学校所提供或投入的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存放地****学校****学校备案。经营方经营期满必须确保校方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正常、完好,****学校,如有缺损或丢失照价赔偿。

(3)经营过程中,学校的房屋建筑的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由学校负责;原有学校提供的设备、设施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由经营方负责。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消防法》及其他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和管理制度。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素灵(组长)、高侠、陈咏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4000元,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南翔恒泰3区13栋,联系方式:0557-****5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银河三路518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138****3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南翔恒泰3区13栋

联系方式:0557-****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曹工

电 话:181****8866、181****765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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