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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电站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今禹****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53号 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025 年 8 月 6 日,****在**南涧县 主持召开了 ****电站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成员由****、****集团****研究院、**今禹****公司、******公司、**恒昌****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1人组成,参加会议的单位代表和人员共 11 人。 验收工****电站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建设、监理、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单****电站水土保持设施有关情况汇报,以及水保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等单位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与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对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应。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水土保持设施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应。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乐世润 联系电话:182****9750 2、水保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振翔 联系电话:177****9906 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晓航 联系电话:133****760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