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剑阁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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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调整部分采购需求

更正内容:

一、将原磋商文件第三章3.3.2.商务要求 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基准时点(2023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成果国家级核查质检、汇交入库工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2026年6月底前完成更新时点(2025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成果国家级核查质检、汇交入库工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更正为“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进度款,完成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尾款,成果经验收备案,提交正式成果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二、将原磋商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人员配置:“1.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或2021年合并后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或2021年合并后的的新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的其他服务人员:每有一人同时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或2021年合并后的的新房地产估价师证书)、资产评估师其中任意两项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注:a.上述项目组成员只能在一项得分中使用,不得重复使用,重复使用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更正为“1.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或2021年合并后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得4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或2021年合并后的的新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得4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3.供应商拟派为本项目的其他服务人员:每有一人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或2021年合并后的的新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注:a.上述项目组成员只能在一项得分中使用,不得重复使用,重复使用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三、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9-****59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联系方式:0839-****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万缘新区恒业锦城三期12楼10号

联系方式:0839-****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女士

电话:083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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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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