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大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九龙江流域(大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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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九**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信息时间: 2025-08-08 】

九**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已由 ****改革局以 田发改审批〔2023〕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九**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 。

2.2建设地点:**镇、上京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范围主要涵盖九**流域内的**镇、上京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面源治理工程:改造生态沟渠, 改造溪流湿地;(2)生态修复工程:修复河滩地, **生态护岸;(3)监管能力建设:新增一体化微型水质监测设备;项目总投资为3323.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31万元。

2.4招标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与本项目相关的岩土工程勘察和后续配合服务等;②设计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详招标人要求)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提供图纸审查配合、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等后续服务。③施工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图)所载明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施工;④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⑤其他: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如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配合第三方服务工作。

2.5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在不影响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优化设计文件(送审稿),送审稿审查后5天内提交符合审批的方案优化设计文件(报批稿);③方案优化设计文件批复后4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报批稿);④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6其他:/

2.7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有权部门的批复或审查机构的审查。

(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含污染修复工程子项或水污染防治工程子项)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环境工程类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时不得在建工程。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环境工程类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且取得环保资质一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时不得在建工程。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5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中若有一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同时具备相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取得相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设计任务并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并取得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并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

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须知”、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 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8 日至2025年08月14日23时59分59秒(北 京时间,下同),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smwz/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 08时30分00秒,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标书代写http://smggzy.****.cn/smwz/)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 08:30:00。标书代写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 **市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4号5层

电话:0598-****068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均溪镇**路 31-5 号 101 室

电话:188****3987

联系人:张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网址:http:// www.****.cn/smwz

联系电话:180****2873 、0512-****3200 、400-850-3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环境局

地址: **市**县均溪镇建山路76号

联系电话:180 6579 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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