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征集2025年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开发
本公告征集的公益性岗位,是指郑蒲港新区各类用人单位****事务局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本次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40个。主要包括:
(一)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用于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岗位;****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
按照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合理核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
本次征集同一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上限10个,后期征集按相关规定另行确定。
二、征集程序
(一)本次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
(二)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事务局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提交《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详见附件)。
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受理机构:****事务局
经办人:洪亮 联系电话:0555-****232。
三、相关政策及事项
公益性岗位由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依法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照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至退休。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聘任程序以及岗位管理、薪酬待遇等具体事项依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286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