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企沙渔港经济区码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码头(1****工厂项目监理(重)(GXJDFCG-2025(ZB)-006(重))
成交公告
****受****的委托,于2025年8月04日就**市企沙渔港经济区码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码头(1****工厂项目监理(重)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企沙渔港经济区码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码头(1****工厂项目监理(重)
项 目 编 号 :(GXJDFCG-2025(ZB)-006(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市企沙渔港经济区码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码头(1****工厂项目监理(重),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www.****.cn、****网
公告日期:2025年7月25日
四、评审(谈判)日期:2025年8月04日15时30分
评审(谈判)地点:****(**市防**佛堂村上排组安置小区F1#20-24号房二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侯威至(组长)、李培铭、苏兴旺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成交下浮系数:3.00%。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地址:防****科技园一期工程综合业务楼1号楼九楼
联系人:翟工 电话:0770-****8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
项目联系人: 毛木秀、卢国豪 电话:191****5142,0771-****223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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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