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2025-08-01 | 文件编号: 围政〔2025〕3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在25度以上****水库周边汇水区域,20度以上的坡度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主要分布在**县全县域内。
二、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上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公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实施办法》予以处罚。
四、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地范围可到围场****水务局查询。
五、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围场蒙古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2、围场蒙古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
2025年8月1日
附件1、围场蒙古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