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689
传 真:****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锅炉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村委**北(遂港公**)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于2013年2月6****环境局遂****环保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遂环建函[2013]16号)。 |
| 环评机构 | **四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建设于现有锅炉房内,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的噪声和设备的包装废料,设备安装的噪声是暂时性的,经过墙体吸收和自然隔声等措施处理,包装废料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