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东中快线**工程项目(小良、七迳、旦场段)建设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征收小良镇陂头、**村委会和七迳镇**、七迳、**埇、那增、马鹿、那艮村****村委会属下村组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
****村委会******社;**村委会倪屋、田头屋、竹仔林、灵鸦、克泥、******社。
****村委会八角第一、八角第二、**、马谭第一、马谭第二、马谭第三、袂稔第一、袂稔第二、袂稔第三、袂稔第四、袂稔第五、铺仔、山堀、垭埇、长山第一、******社;七迳村委会糖寮岭、******社;****村委会边村、**埇第一、**埇第二、**埇第三、**、十二马、田头屋、下陂第一、下陂第二、下陂第三、下陂第四、******社,****联合社;那增村委会那增第一 、那增第二、那增第三、**坡、******社;****经济**社;那艮村委会塘仔尾、洋官尾第一、洋官尾第二、园山第一、园山第二、园山第三、大塘缺、边坡第一、******社。
****村委**边坑、蕉仔、中间、大园、******社,****联合社。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小良、七迳、旦场镇辖区沿线(具体征地范围以测量放线的边界范围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约1497.4065亩。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政府茂府通〔2024〕2号文执行(见下表)。
单位:元/亩
| 地类 |
合计 |
其中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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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青苗(鱼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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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 田 |
87900 |
34400 |
515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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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旱 地 |
87900 |
34400 |
515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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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虾塘 |
89500 |
34400 |
51500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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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 地 |
85900 |
34400 |
51500 |
按实际作物计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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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地 |
87900 |
34400 |
515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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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 |
85900 |
34400 |
51500 |
参照农用地标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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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利用地 |
85900 |
34400 |
51500 |
参照农用地标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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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八、本预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专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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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