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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县****加工厂房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城镇函〔2025〕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我局联合相关单位审查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进一步实现城**矮岭村乡村产业兴旺,依托农村的**优势和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环保适合农村的产业,让环境可承受、让产业可持续、让农民有奔头,抢抓历史机遇。同意建设**县****加工厂房项目。
一、项目名称:**县****加工厂房项目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建设地址:城**矮岭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648.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70.29平方米,其中: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570.2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228.50平方米及红线内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硬化工程、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总图工程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工程等。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同意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措施。
七、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5年粤**西部协作资金。
九、请据此文件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1:**县****加工厂房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2:**县****加工厂房项目概算汇总表
富川****改革局
2025年8月8日
富川****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