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发改投审〔2025〕111号
****改革局关于**县埔寨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投资概算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埔寨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立项的请示》(埔府〔2025〕32号)等有关材料收悉。为保障更多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切实发挥以工代赈“赈济”作用,激发群众依靠自身劳动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同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共同**,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立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埔寨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县埔寨镇茅园村、埔南村、埔北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1.龙车溪集丰桥至埔南桥河道整治工程:河道总长约940米,两岸**2米高浆砌石挡土墙总长约1880米,清杂面积约12220平方米;2.茅园村灌溉水渠**工程:茅园村**1.5*1.5米灌溉水渠340米,0.8*0.8米灌溉水渠950米;3.****广场排水渠**工程:**1.5*1.5米排水渠,总长度约349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52.22万元,其中工程**费863.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91万元。资金来源:项目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4.01%(不低于80%);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建设方式:项目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以“乡镇政府+****公司+当地群众”形式实施,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九、项目业主:****。十、****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和直接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全流程统筹协调,包括前期规划筹备、施工组织实施、务工人员动员组织及技能培训;严格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对项目实施进度、建设内容合规性、劳务报酬发放的真实性、足额性、及时性及公示公开情况全程负责,同时做好项目资料归档、信息报送及后续管护等工作。
十一、监管单位:****改革局,作为以工代赈项目主管部门,**县财政、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项目实施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重点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合规性、专款专用情况,项目进度调度与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劳务报酬发放及公示监督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政策效应充分发挥。
十二、劳务报酬:该项目严格按照“发放的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的比例应在54.7%以上,并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要求贯彻落实,做到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劳务报酬一律采用“一卡通”或银行卡的方式及时按月发放,发放情况须在项目所在地村(组)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预计发放劳务报酬437.56万元,占该项目中央资金54.7%(按项目实际占比填写,需确保比例不低于前述要求)。
十三、务工组织:**县埔寨镇****公司,优先组织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与务工群众签订规范的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发放时间及双方权利义务),并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保障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参与务工人员数量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不少于200人执行,确保更多群众受益。十四、其他: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及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并加强管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注重项目与产业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以工代赈在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群众持续增收中的“赈济”作用。
附件:**县埔寨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概算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纪监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运输局、****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