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8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华能**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位于**县汾河以南,总面积1.5113公顷,涉及**镇**村、七级村、段壁村、**村;太阳乡西里村、勋重村、修善村、**庄村、坞堆村、小阳村、西王村;翟店镇峨嵋村。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二、土地现状
地块一、地块二:涉及**镇段壁村王选民等4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三、地块四:涉及**镇段壁村师丑娃等4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五、地块六:涉及**镇**村师王新功等5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七、地块八:涉及**镇**村师杨志琳1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九、地块十:涉及**镇**村师李**等3户土地0.6735亩。
地块十一、地块十二:涉及**镇七级村王建忠1户土地0.6735亩。
地块十三、地块十四:涉及**镇**村贾爱枝等3户土地0.6735亩。
地块十五、地块十六:涉及**镇**村史国民等3户土地0.6735亩。
地块十七、地块十八:涉及太阳乡西里村李宁荣等2户土地0.6735亩。
地块十九、地块二十:涉及太阳乡勋重村赵立功1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二十一、地块二十二:涉及太阳乡勋重村刘俊花等4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二十三、地块二十四:涉及太阳乡修善村集体土地0.6735亩。
地块二十五、地块二十六:涉及太阳乡**庄村朱林瓜等4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二十七、地块二十八:涉及太阳乡坞堆村王立明等2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二十九、地块三十:涉及太阳乡小阳村杨建忠等2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三十一、地块三十二:涉及太阳乡西王村杨美勤等2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三十三、地块三十四:涉及翟店镇峨嵋村任喜平1户土地0.6735亩。
地块三十五:该地块涉及**镇**村史云虎等9户土地11.22亩。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华能**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用地使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政府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晋政发〔2023〕12****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镇**村、七级村、段壁村、**村;太阳乡西里村、勋重村、修善村、**庄村、坞堆村、小阳村征地补偿标准:4.5365万元/亩。
翟店镇峨嵋村、太阳乡西王村征地补偿标准:2.42万元/亩。
五、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六、社会保障
该批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已经****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101.73253万元,保障人数131人。
七、被征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八、公告期30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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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