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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公司:
报来《申请**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5〕144号)精神及参考《**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提升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7-441322-04-01-917561)。项目位于**县横河镇、公庄镇、柏塘镇、湖镇镇、麻陂镇、杨村镇、**镇及泰美镇等镇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横河镇共改造14宗供水点位,**DN110-DN63约16.17千米给水管网,翻建DN50-DN20约8.11千米存量老旧给水管网,**5****泵站,新装369块机械水表;2、公庄镇共改造20宗供水点位,**DN300-DN63约36.51千米给水管网,翻建DN50-DN20约12.50千米存量老旧给水管网,**8****泵站,**超滤设备4座,新装家庭式过滤器2套,新装1481块机械水表;3、柏塘镇共改造1宗供水点位,**超滤设备1座,新装1078块机械水表;4、湖镇镇共改造6宗供水点位,**DN250-DN63约8.91千米给水管网,翻建DN50-DN20约8.73千米存量老旧给水管网,**3****泵站,新装495块机械水表;5、麻陂镇共改造10宗供水点位,**DN110-DN50约3.16千米给水管网,翻建DN40-DN20约4.08千米存量老旧给水管网,**1****泵站,**超滤设备8座,新装75块机械水表;6、杨村镇共改造3宗供水点位,**超滤设备3座,新装51块机械水表;7、**镇共改造3宗供水点位,**超滤设备3座,新装760块机械水表;8、泰美镇共改造2宗供水点位,**DN110-DN63约6.17千米给水管网,**2****泵站,新装43块机械水表。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5421.18万元,其中:工程费4612.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5.22万元、预备费257.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8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5〕1166号)要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局、****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管理局、****分局、****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工作指南》(惠市发改函〔2019〕519号)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估算金额低于法定要求,由你单位依法依规自行确定是否招标,核准项目其他按照市、县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