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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4〕61号),****促进中心申报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补助明细为:**宜情****公司2025年第2季度企业劳动用工及职工权益保障动态调查服务费)36162.00元。拟拨****促进中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36162.00元(大写:叁万陆仟壹佰陆拾贰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地 址:**县**镇忠孝街4号3楼304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362;邮政编码:6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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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