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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应急[2024]76号)以及《**市2024年12月转岗安置退出消防员选岗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1日,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完成了2024年12月转岗安置至我县1名退出消防员的赋分选岗工作。现将转岗安置退出消防员赋分选岗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至8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来电来访反映。联系电话:0972-****157。 转岗安置退出消防员赋分选岗结果
****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