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县**镇岐安村商业综合楼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平方米﹒月)) |
资产规模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 **县**镇岐安村商业综合楼 |
**省**市**县源江路10号 |
商业中心A#、B#、C#楼一层租金为33元/平方米/月,商业中心A#、B#、C#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为13元/平方米/月 |
商业中心A#、B#、C#楼一层流转面积为3916.5平方米,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流转面积为11221平方米 |
商业中心A#、B#、C#楼一层租赁期为6年,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租赁期为12年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资产权属人:**县****经济**社
2、资产权属人联系电话:138****1377
3、资产类别:村集体资产
4、流转方式:商业经营
5、挂牌底价:商业中心A#、B#、C#楼一层租金为33元/平方米/月,商业中心A#、B#、C#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为13元/平方米/月;
6、竞价说明:“**县**镇岐安村商业综合楼”项目以加价幅度作为竞价标准,商业中心A#、B#、C#楼一层底价为33元/平方米/月,流转6年,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底价为13元/平方米/月,流转12年,竞价人以1元/平方米/月为单位,对整个项目进行加价,即出价为0元/平方米/月时,商业中心A#、B#、C#楼一层租金为33元/平方米/月,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为13元/平方米/月;出价为1元/平方米/月时,商业中心A#、B#、C#楼一层租金为34元/平方米/月,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为14元/平方米/月,以此类推。
7、租金支付方式:
商业中心A#、B#、C#楼一层第1年至第3年租金按中标成交价计算:第4年至第6年在原中标租金基础上递增3%。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租金每四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即第1年至第4年租金按中标成交价计算,第5年至第8年在原中标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9年至第12年的租金在第8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纳,第二年起租金按季交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前缴清,之后每季度到期前5天内支付后一期租金。(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此外,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出让方预交租金****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该预交的租金从第二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抵扣租金人民币 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8、**镇岐安村商业综合楼履约保证金(即意向受让方交给出让方的押金),为人民币****000元。
9、交易服务费:本次竞价项目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竞得人)承担。(注:为促进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平稳发展,自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竞价成交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按《**农村****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载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10、流转要求:
(1)该标的使用方应对使用标的物中须就所涉审批类业务,依规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实施。
(2)标的地址位于**镇源江路10号,用途为商业经营,本次出租总面积共计约为15137.5平方米,****中心A#、B#、C#楼一层面积为3916.5平方米,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面积为11221平方米。
(3****中心A#、B#、C#楼一层租期为6年,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租期为12年。该项目给予第一年装修免租期2个月。
(4)竞价保证金:****000元(竞价保证金不可抵中标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即意向受让方交给出让方的押金),为人民币****000元。
(6)租金及支付方式:商业中心A#、B#、C#楼一层第1年至第3年租金按中标成交价计算;第4年至第6年在原中标租金基础上递增3%。商业中心A#、B#、C#楼2-4****中心楼1-2层办公用房租金每四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即第1年至第4年租金按中标成交价计算,第5年至第8年在原中标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9年至第12年的租金在第8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纳,第二年起租金按季交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前缴清,之后每季度到期前5天内支付后一期租金。(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此外,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出让方预交租金****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该预交的租金于第二年起连续五年用于抵扣每年租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7)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受让方于15个工作日内到******委员会签订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如15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委员会签订合同,则为违约,竞价保证金由出让方没收,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租赁物的移交。
(8)实际成交金额仅为出让方实收租金金额(含税价),不含受让方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其为实行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
(9)若受让方需要出让方开具税务发票,出让方需自收到受让方相应租金后三十日内开具等额的正式票据交付受让方。发票上的税点金额,由出让方承担。
(10)所有房屋安全等相关工作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11****中心A#、B#、C#整栋楼原外部钢架装修以及加固等安全隐患由受让方负责,与出让方无关。
(12****中心A#、B#、C#楼现状移交受让方,在装修使用过程中受让方需要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如安装电梯、拆除主体结构梁板,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申请,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施工,否则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通知其整改受让方未整改的,出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商业中心A#、B#、C#楼外立面构架年久失修,受让方需拆除大楼外立面构架或采取加固措施保证构架使用安全,如外立面构架出现脱落垮塌现象造成第三者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且出让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3****中心A#、B#、C#楼一层店面,6年租赁期满后,无条件交还给出让方,出让方进行重新招租,受让方有权参与重新招投标的流程。
(14)因受让方逾期支付租金、租期届满未归还租赁物的,出让方有权停水、停电,受让方放弃任何抗辩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5)**县****经济**社和中标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他事项在项目《租赁合同》中进一步约定。
11、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流转。
(2)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项目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8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5年8月18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后,登录账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平台网址:https://www.****.com。
3、竞价保证金:****000元。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8月18日17时。
5、展示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展示地点:**省**市**县源江路10号。
三、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若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直接由**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即转入竞价程序,以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
(2)加价幅度为1(元/(平方米﹒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4、竞价规则参见《**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 。
5、请报名用户在项目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将保****公司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项目截止前仍未缴纳保证金或报名材料未审核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账户如下:
户名:**农村****公司
账号:9010 2100 2001 0000 2591 65
开户银行:****营业部/**省农村信用社
6、本标的物受让方(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自**农村****公司收到出让方通知与相关材料,在完成核对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未中标者,平台将在收到未中标者纸质报名材料后与报名时所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7、邮寄地址:**市**区曙光支路128****银行总部大楼1****中心。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59****1009,059****002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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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