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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490141W | 建设单位法人:侯文静 |
| 聂宇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县**镇小西街004号 |
| **县韦水河四户村~午井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07.82182,107.82206,107.82246,107.82293,107.82315,107.82334,107.82352,107.82371,107.82384,107.824,107.82409,107.82431,107.82434,107.82429,107.82429,107.82412,107.82403,107.82418,107.82442,107.82455,107.82452,107.82465,107.82453,107.82452,107.82449,107.82434,107.8243,107.8244,107.82451,107.82461,107.82474,107.8249,107.82533,107.82546,107.8255,107.82539,107.8254,107.82555,107.82581,107.82578,107.82565,107.82553,107.82538,107.82521 纬度: 34.34375,34.34368,34.34358,34.34346,34.34345,34.34337,34.3432,34.34305,34.34301,34.34287,34.34281,34.3428,34.34256,34.34245,34.34222,34.34182,34.34149,34.3413,34.34114,34.34103,34.34084,34.34051,34.34009,34.34002,34.33983,34.33971,34.33948,34.33929,34.33902,34.3389,34.33872,34.33874,34.33893,34.33885,34.33874,34.3385,34.3384,34.33841,34.33838,34.33825,34.3381,34.33792,34.33792,34.337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6 |
| 宝环扶发〔2024〕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5 |
| 1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6********49014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亿利****公司 |
| ****0303MA6X93WK22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06-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30ibeSq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内容:综合治理河长5.186km,护岸治理13段,共计6.975km。其中左岸8段,共计3.827km;右岸5段,共计3.148km 本次验收范围:建成护岸总长1882m;其中左岸954m,采用墙式护岸和坡式护岸两种型式,墙式护岸为M7.5浆砌石挡墙,坡式护岸为浆砌石护脚+连锁式护坡;右岸928m,采用坡式护岸,坡式护岸为浆砌石护脚+连锁式护坡 | 实际建设情况:建成护岸总长1979m;其中左岸977m,右岸1002m。左岸坡式护岸为格宾石笼护坡 |
| 1、左岸增加了23m,右岸增加了74m;但不超过主线30%; 2、左岸坡式护岸类型由浆砌石护脚+连锁式护坡改为格宾石笼护坡 变化原因:原设计与上段工程挡墙衔接处无法**衔接且原设计中河道过窄,故将护坡类型改为格宾石笼护坡;且因未设计河段冲刷严重,建设单位对该部分进行补充设计,现增加共97m,其中左岸23m,采用墙式护岸;右岸74m,采用坡式护岸。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导流-土方开挖-边坡防护工程施工-挡土回填-岸坡绿化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导流-土方开挖-边坡防护工程施工-挡土回填-岸坡绿化工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不属于工业污染型项目,运行期无常驻工作人员,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故环保措施仅针对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 批复要求: 陆生生态: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严控施工红线,不得随意开挖、填埋红线外土地;不得随意毁坏工程区及周边区域原有植被:及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执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水生生态:施工期做好施工导流,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禁止在河道内存放油料和施工机械维修,避免影响韦水河水质。 环评要求: 陆生生态: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划定的红线施工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超界线;及时回填,施工裸露地表注意随时密目网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占地的生态恢复,进行绿化恢复工作,进行生态补偿。 水生生态: 禁止在河道内存放油料、水泥等建材和进行施工机械维修,以免油料堆放场地和维修废水等污染物质进入水体,影**质。 二、大气环境 批复要求: 该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与车辆尾气。通过在施工区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物料均置于仓库内,裸露地面及时苫盖;施工设置硬质围挡、喷雾炮、洗车设施;选用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要求、废气排放达到国三以上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等措施减少扬尘及尾气污染。 环评要求: ①采取分段施工,施工场地设围栏,粉状物料采取覆盖遮蔽等措施,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 ②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 三、水环境 批复要求: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经施工区域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旱厕,定期清掏后作农肥。 环评要求: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之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 ②生活污水依托沿线居民旱厕,定期清掏后作农肥用。 四、声环境 批复要求: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机械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等降噪措施,减少噪音影响。 环评要求: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且严禁在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以免造成扰民。 ②选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有效降低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源强。 ③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沿线涉及居民段禁止鸣笛。 五、固体废物 批复要求: 该项目主要产生生活垃圾和工程施工产生的废渣。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清障杂物碎石块用于砂石路修整;腐殖、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环卫部门清运。 环评要求: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清障杂物主要为杂土、腐殖、垃圾、碎石等。碎石块用于砂石路修整;腐殖、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环卫部门清运。杂土用于堤外洼地、凹坑回填; ③弃土运输至项目1#桥北侧现状低洼处,用于土地整治,综合利用。 六、生态 本工程建成后,护岸坡面播撒草籽绿化,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整地、植被恢复等,将临时占地恢复原用途。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不属于工业污染型项目,运行期无常驻工作人员,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故环保措施仅针对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控施工占地,执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导流施工,减轻对河道水质的影响;施工过程未新增临时占地,未超越施工带作业。完工后,临时占地均恢复为原有土地类型、采取合理的植被恢复措施,执行较好。 二、大气环境 施工场地及非硬化道路做到了定期洒水,适当减速行驶等措施,减少了扬尘产生;通过对土石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方法降低了扬尘对项目区植被的影响,且项目施工场地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施工区域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居民旱厕,定期清掏后作农肥。 四、声环境 项目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位置的时序及施工作业时间,将固定声源放置远离居民区一侧等,且夜间禁止施工、禁止车辆运输等,经过敏感点处减速慢行,不得鸣笛;加强施工管理,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养护工作,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五、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分别设置了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杂土用于堤外洼地、凹坑回填;车辆不在施工现场维修保养。本项目已建成部分无弃土。 六、生态 对施工便道、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河堤护坡撒播了草籽,生态系统恢复良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布设下河踏步3处,左岸2处,右岸1处 | 实际建设情况:布设下河踏步3处,左岸1处,右岸2处 |
| 下河踏步左岸减少1处,右岸增加1处,总数不变;因左岸(L0+000.0-L0+241)段护坡改为格宾石笼护坡,取消原设计L0+078处护坡踏步,在右岸连锁式护坡处增加1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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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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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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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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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建成后,护岸坡面播撒草籽绿化,对临时施工场地进行整地、植被恢复等,将临时占地恢复原用途。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施工便道、临时占地进行了恢复;河堤护坡撒播了草籽,生态系统恢复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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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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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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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