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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7MD1UP9C | 建设单位法人:张传林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马风镇 |
| ****125万吨/年菱镁矿滑石矿矿山整合项目(三岩采区)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99-B1099-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3.030833 纬度: 40.789167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0 |
| 鞍行审批复环〔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2********322007P003W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89 |
| 111.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7MD1UP9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0MA0QD22R0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0MA0QD22R0X | 竣工时间:2024-03-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改扩建(矿山整合)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矿山整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菱镁矿开采能力为122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菱镁矿开采能力为122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基岩剥离 首先进行基岩剥离,对矿体上覆土层、砂层进行剥离。剥离的废石堆存于排岩场内,闭矿作为矿山治理、道路平整或露天采坑的回填。 2)穿孔 设计选用潜孔钻机与凿岩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穿孔,设计确定阶段高度为10m,孔深11~11.5m(超深1~1.5m),孔径(Φ)80mm。 3)爆破 ****公司装炸药,选用浅孔爆破、松动爆破作业。采用小抵抗线、孔距的布孔方式进行炮孔的布置,采用少装药和提高填塞质量的手段,让岩石在自重和爆破作用下小范围崩落,提高爆破质量并减小飞石距离。设计爆破警戒线距离为300m。所用爆破器材由****公司统一储存、管理和配送,并负责爆破,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当日收回。 4)运输 三岩采区年采剥总量为210.96万t,采用9台30t级自卸汽车矿岩运出采场,矿石运至******公司加工厂区,废石则在**排岩场堆存。在开采过程中,始终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5)矿山排岩 矿山开采前期少量用于铺路和铺垫工业场地,之后产生的废石排入现有的排岩场,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采剥计划可知,采区露天开采排弃岩土总量为88.96万t(30.05万m3),本项目排岩场依托现有排岩场,设在采场东北,采用分段排土方式,最终排岩场占地面积241290m2,最终顶部标高310m,底部标高200m,总容积约为1155.85万m3,剩余容积约955.85万m3,满足矿山服务期内的排岩需要。矿山排岩道路利用现有道路,道路长约250m,占地面积0.1051hm2。 | 实际建设情况:1、基岩剥离 首先进行基岩剥离,对矿体上覆土层、砂层进行剥离。剥离的废石堆存于排岩场内,闭矿作为矿山治理、道路平整或露天采坑的回填。 2、穿孔 设计选用潜孔钻机与凿岩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穿孔,设计确定阶段高度为10m,孔深11~11.5m(超深1~1.5m),孔径(φ)80mm。 3、爆破 ****公司装炸药,选用浅孔爆破、松动爆破作业。采用小抵抗线、孔距的布孔方式进行炮孔的布置,采用少装药和提高填塞质量的手段,让岩石在自重和爆破作用下小范围崩落,提高爆破质量并减小飞石距离。设计爆破警戒线距离为300m。所用爆破器材由****公司统一储存、管理和配送,并负责爆破,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当日收回。 4、运输 三岩采区年采剥总量为210.96万t,采用9台30t级自卸汽车矿岩运出采场,矿石运至******公司加工厂区,废石则在**排岩场堆存。在开采过程中,始终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5、矿山排岩 矿山开采前期少量废石用于铺路和铺垫工业场地,之后产生的废石排入现有的排岩场,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采剥计划可知,采区露天开采排弃岩土总量为88.96万t(30.05万m3),本项目排岩场依托现有排岩场,设在采场东北,采用分段排土方式,最终排岩场占地面积241290m2,最终顶部标高310m,底部标高200m,总容积约为1155.85万m3,目前剩余容积约992.91万m3,满足矿山服务期内的排岩需要。矿山排岩道路利用现有道路,道路长约250m,占地面积0.1051hm2。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粉尘治理工程:湿式凿岩,采场、排岩场及道路扬尘采用洒水抑尘,配置洒水车,井下设置湿式凿岩,井下设排风系统将废气排出。配置洒水车。 2.废水治理:矿井、矿坑涌水和排岩场淋溶水经沉淀后回用生产。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沉淀池采取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3.固体废物:废石和沉淀池污泥运至排岩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及油桶等危废收集后临时储存在危废间内,后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 ****石粉厂采区各设置危废间一座,其中三岩危废间利旧,石粉厂**。 4.噪声防治:采用消声、减振等防噪措施。 5.生态恢复: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执行。 6.水土保持:对排岩场修建浆砌挡土墙,长度为277m,露天采坑边坡修建纵向排水沟长1190m,排岩场边坡修建纵向排水沟长664m,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矿山二合一报告要求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粉尘治理工程:本项目凿岩采用湿式凿岩,**配备一台洒水车,定期对采场、道路等洒水抑尘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且采用苫布遮盖,同时开采水平与排岩场的道路随着开采渐进修筑,现有**主要运输道路已做硬化处理。 2.废水治理:(1)矿坑边坡渗水排至蓄水池沉淀,上层**经泵抽取后回用于生产;(2)排岩场淋溶水排到沉淀池沉淀,上层**经泵抽取后回用于生产,当沉淀池内水位超过设定阈值时,将超出的水量通过水泵输送至蓄水池暂存,以备后续回用;(3)生活污水排至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4)沉淀池已采取重点防渗。 3.固体废物:(1)矿山开采产生的废石运至排岩场堆存后,外售用于生产镁石粉。在排岩场废石堆四周设置约30cm高岩土围挡,防止土石被雨水冲刷外流及滚石滚出排岩场;(2)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运至排岩场;(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指定地点,由祝家村专门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处理;(4)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处置。 4.噪声防治: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依靠距离、空气衰减和建筑物阻挡隔声,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同时采取夜间不生产、夜间不运输的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5.生态恢复:已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执行,2022年7月1日,三岩采区取得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合格证,2022年6月2日,石粉厂采区取得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合格证,2020年12月2日,**采区取得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合格证。 6.水土保持:排岩场修建浆砌挡土墙,长度为120m,露天采坑边坡修建纵向排水沟长1190m,排岩场边坡修建纵向排水沟长300m,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矿山二合一报告要求执行。 |
| 1.因露天矿坑与沉淀池存在较大空间距离,故将矿坑边坡渗水就近引入**蓄水池沉淀后,上层**经泵抽取后回用于生产。 2.随着矿山开采持续推进,开采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挡土墙和截洪沟的长度,直至达到环评预设的开采末期长度,以确保整个开采过程中的边坡稳定和排水安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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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蓄水池、沉淀池 | 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1.矿坑边坡渗水排至蓄水池沉淀,上层**经泵抽取后回用于生产; 2.排岩场淋溶水排到沉淀池沉淀,上层**经泵抽取后回用于生产,当沉淀池内水位超过设定阈值时,将超出的水量通过水泵输送至蓄水池暂存,以备后续回用。 | 无 | |
| 2 | 旱厕 | 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 生活污水排至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 无 |
| 1 | 洒水车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本项目凿岩采用湿式凿岩,**配备一台洒水车,定期对采场、道路等洒水抑尘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并且采用苫布遮盖,同时开采水平与排岩场的道路随着开采渐进修筑,现有**主要运输道路已做硬化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矿界外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监测值为0.342~0.72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车辆减速慢行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主要依靠距离、空气衰减和建筑物阻挡隔声,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同时采取夜间不生产、夜间不运输的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三岩采区主采区东、南、西、北厂界昼间监测值范围为39~51dB(A),三岩采区排岩场东、南、西、北厂界昼间监测值范围为35~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废石和沉淀池污泥运至排岩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及油桶等危废收集后临时储存在危废间内,后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 ****石粉厂采区各设置危废间一座,其中三岩危废间利旧,石粉厂**。 | 1.矿山开采产生的废石运至排岩场堆存后,外售用于生产镁石粉。在排岩场废石堆四周设置约30cm高岩土围挡,防止土石被雨水冲刷外流及滚石滚出排岩场; 2.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运至排岩场;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指定地点,由祝家村专门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4.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处置。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确保国家公益林不在**范围内。开采期间,要严格控制对土地的损毁,非设计地表不得进行挖损、压占和污染,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等灾害的发生。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方案,生态恢复治理应与矿山开采同步进行,以新带老解决现有生态问题,对于原有项目尚未进行治理的区域率先开展生态恢复。开采结束后,要对露天采场、矿井、排岩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全面进行恢复治理与复垦工作。 | 本项目已取得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合格证,并且已完成历史采坑和废弃排岩场等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范围内无国家公益林。 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正随着矿山开采进度按计划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复垦工程如下:主要在停止使用的露天采场平台、边坡进行了平整、覆土及植被栽植工程,局部地段砌筑了挡土墙,设立警示牌,对已恢复植被治理区进行了养护。共种植刺槐约18万株,为了提高水土保持率,林间播撒草籽。为防止滑坡和泥石流,在排岩场边坡下沿修筑挡土墙和排水沟,挡土墙总长120m、墙平均高3m、顶宽1m、底宽1.5m。修建截水沟总长300m、沟深0.8m、开口宽0.6m、底宽0.5m。 |
| 1 | 应急预案 | 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7日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备案号:210381-2025-015-L,并已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演练计划进行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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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开发应严格按照预定的开发时序进行,正在开采的区域爆破警戒线范围内不得存在常住居民等敏感目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三岩采区西南侧爆破警戒线内涉及居民20户,考虑到本项目三岩采区开采为由北向南,为保证居民安全,待矿山开采到**区域时,应对爆破警戒线内涉及居民20户进行动迁,可以满足爆破安全警戒距离的要求。 企业已承诺在整合矿山开采11年,即开采到300m台阶时,对爆破警戒线内涉及居民进行动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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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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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确保国家公益林不在**范围内。开采期间,要严格控制对土地的损毁,非设计地表不得进行挖损、压占和污染,建设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等灾害的发生。制定详细的生态恢复方案,生态恢复治理应与矿山开采同步进行,以新带老解决现有生态问题,对于原有项目尚未进行治理的区域率先开展生态恢复。开采结束后,要对露天采场、矿井、排岩场、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全面进行恢复治理与复垦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取得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合格证,并且已完成历史采坑和废弃排岩场等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范围内无国家公益林。 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正随着矿山开采进度按计划实施,截至目前已完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复垦工程如下:主要在停止使用的露天采场平台、边坡进行了平整、覆土及植被栽植工程,局部地段砌筑了挡土墙,设立警示牌,对已恢复植被治理区进行了养护。共种植刺槐约18万株,为了提高水土保持率,林间播撒草籽。为防止滑坡和泥石流,在排岩场边坡下沿修筑挡土墙和排水沟,挡土墙总长120m、墙平均高3m、顶宽1m、底宽1.5m。修建截水沟总长300m、沟深0.8m、开口宽0.6m、底宽0.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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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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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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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