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小学、**市****小学、**市******中学校外供餐服务联合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6日
1、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更正如下: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供餐/配餐)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6分。 注: 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同一个用户单位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2 |
客户评价情况 |
3分 |
上述业绩中,投标人提供用户评价材料,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 ①评价材料必须加盖采购人公章或单位内部职能章;②评价材料必须达到90分或带有“满意”或“好评”或“优秀”等相关字眼,同一个用户单位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③评价材料必须与同类项目经验相对应,否则不得分。 |
| 3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9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9分。 注: ①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查询截图;上述证书如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而未能获得的且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的,可对应得分;②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4 |
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
7分 |
对中****学校每年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保险的有效期须包含本项目的供货服务期)进行评审: (1)承诺保额达1000万或以上,得7分; (2)承诺保额达1000万(不含)~800万的,得3分; (3)其余不得分。 注: 需单独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25分 |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2、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延期至:2025年08月15日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8日
更正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两**街8号
联系方式:020-****5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1楼自编2116号
联系方式:191****3435/0754-****27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191****3435/0754-****2764
****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