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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1MAC7YHGK28 | 建设单位法人:曾桂红 |
| 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下石江村 |
| ****料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012- 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20-B1020-化学矿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云 |
| 经度:102.481715 纬度: 24.83186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5 |
| 安生环复〔2023〕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1MAC7YHGK28001Y |
| 2024-12-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 |
| 44.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1MAC7YHGK2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7MBCNF1L | 验收监测单位:**环绿****公司 |
| 915********1674614 | 竣工时间:2024-10-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量约为4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量约为20万吨 |
| 由于市场原因,只上了一条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外购磷矿石运输至厂区进行破碎、筛分后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外购磷矿石运输至厂区进行破碎、筛分后外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应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严格执行《**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标准后,晴天回用于场区绿化及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于生活污水收集池;项目区产生的初期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标准后,非雨天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破碎、筛分工序设备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无组织粉尘排放要求为:生产车间设置为封闭车间,项目生产设备放置在封闭厂房内,原料及成品堆放在密闭仓库内,并合理设置污染治理设施,厂区全部硬化并合理设置喷雾降尘设备,采取精细措施管控厂区扬尘。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标准,即无:颗粒物≤1.0mg/m3。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Ⅰ型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 生活垃圾自行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布袋收尘灰作为粉矿出售;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建有配套的雨水沟渠,项目区雨水经雨水管沟渠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 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标准后,晴天回用于场区绿化及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于生活污水收集池;项目区产生的初期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标准后,非雨天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扬尘、装载机运行尾气、食堂油烟。 (1)加工粉尘 本项目的磷矿加工过程需要进行破碎、筛分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整条生产线处于半封闭式,部分粉尘经生产车间遮挡后自然沉降于车间内,且项目在整条设置了喷雾降尘、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装置,降尘效率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原料及成品堆场粉尘 由于用地手续问题,******局不允许本项目原料及成品堆场搭建大棚,故本项目原料及成品堆场均采用防尘无纺布遮盖来抑制粉尘的产生,且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3)汽车运输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不定期会有原辅料运输车辆和产品运输车辆进入项目区,运输过程会产生汽车尾气;项目区使用装载机,运行产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均为为CO、NOX、总碳氢化合物(THC),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空气稀释自然消散。 (4)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设置基准灶头1个,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 1“饮食单位的规模划分”的规定属小型饮食业单位。用餐人数4-5人,设置1台抽油烟机,烟气经排气筒引至高于屋顶1.5m排放。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产噪设备有破碎机、振动筛等,对产生机械振动噪声的动力机械采用基础减振;在噪声较大且间断的工作区域,采取操作者配戴耳罩、耳塞进行个人防护的措施。 4、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厨房餐厨垃圾喂养厂内饲养的鸡鸭;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 |
| 经现场调查和建设单位核实,由于用地手续问题,******局不允许本项目原料及成品堆场搭建大棚,故本项目原料堆场采用防尘无纺布遮盖来抑制粉尘的产生,且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成品库产品呈块状或较大颗粒,产尘量少,产品生产当天随即运走,堆存时间短,且加大洒水降尘频率。生产线设置了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降低了生产线粉尘的排放,且在生产线布设了洒水降尘装置,大大降低了无组织粉尘的产生。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保护部【2018】第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的生产规模减小,污染防治设施发生变化,项目建设性质、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仅将项目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照情况可以看出,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止措施,做好分区分级防渗工作。****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施工现场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 (六)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增加本项目建设内容,并报**市生态****执法大队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止措施,做好分区分级防渗工作;其中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详见《监理总结报告》。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2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执法大队备案(备案号:533601-2025-006-L)。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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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标准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建有配套的雨水沟渠,项目区雨水经雨水管沟渠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 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和道路”标准后,晴天回用于场区绿化及洒水降尘,雨天暂存于生活污水收集池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出口水质pH值、色度、嗅和味、浑浊度(浊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溶解性总固体、总氯、大肠埃希氏菌等指标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回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扬尘、装载机运行尾气、食堂油烟。 (1)加工粉尘 本项目的磷矿加工过程需要进行破碎、筛分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整条生产线处于半封闭式,部分粉尘经生产车间遮挡后自然沉降于车间内,且项目在整条设置了喷雾降尘、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装置,降尘效率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原料及成品堆场粉尘 由于用地手续问题,******局不允许本项目原料及成品堆场搭建大棚,故本项目原料及成品堆场均采用防尘无纺布遮盖来抑制粉尘的产生,且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3)汽车运输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不定期会有原辅料运输车辆和产品运输车辆进入项目区,运输过程会产生汽车尾气;项目区使用装载机,运行产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均为为CO、NOX、总碳氢化合物(THC),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空气稀释自然消散。 (4)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设置基准灶头1个,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 1“饮食单位的规模划分”的规定属小型饮食业单位。用餐人数4-5人,设置1台抽油烟机,烟气经排气筒引至高于屋顶1.5m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能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67-1996)的二级排放标准,即:颗粒物浓度值≤120mg/m3。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在厂界设置4个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其中: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4个监测点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0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浓度值≤1.0mg/m3。 |
| 1 | 对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垫、设置在密闭厂房内等措施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 对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垫、设置在密闭厂房内等措施 | ****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中,连续2天昼间监测最大值为58B、夜间监测最大值为41dB,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 |
| 1 | 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止措施,做好分区分级防渗工作。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止措施,做好分区分级防渗工作,其中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 |
| 1 | 生活垃圾自行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废油脂和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布袋收尘灰作为粉矿出售;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生活垃圾自行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厨房餐厨垃圾由周边村民拉走用于禽畜喂养;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本项目调试运行期间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100%。 |
| 1 |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增加本项目建设内容,并报**市生态****执法大队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12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执法大队备案(备案号:533601-2025-006-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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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