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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8-08
| 项目名称 | ****100万吨/年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召夸镇****厂区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旗 |
| 联系人 | 潘慧萍 | 联系电话 | 139****5225 |
| 项目投资(万元) | 5326.37 | 环保投资(万元) | 5326.37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00万吨/年焦化项目在现有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计划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其中干熄焦及配套项目已按超低排放要求进行设计及建设,VOCs排放已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本项目拟对脱硝系统进行升级并进行分仓改造,实现在线检修及更换催化剂;对现有9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升级完善;以及对现有煤焦棚进行进一步封闭,增加相应抑尘等环保设施;以及建设微站、视频监控、全厂环境管控平台等监管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焦炉烟囱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疏、氨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氨排放浓度小时均10mg/m3、30mg/m3、150mg/m3、100mg/m3、8mg/m3,其他污染源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10mg/m3。无组织排放做到厂区整洁无尘,进一步降低**景兴100万吨/年焦化项目对环境的污染。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焦炉烟气采取脱硝系统升级并进行分仓改造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精煤破碎废气、预破碎废气及落料点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煤棚、焦棚采取料场进一步封闭措施后通过增加相应抑尘或收尘等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至大气。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低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 ||
| 承诺:**** 刘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旗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