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的规定,现对**县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林钊鹏等3人创办企业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进行公示(具体名单信息见附件)。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申请补贴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者当面来访的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4日
受理单位:****中心 ****844
县人社局就职股 ****355
****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