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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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4.55万元 |
| 获取标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13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
| 招标单位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周春苗 151****1797 招标单位其他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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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代理联系人/电话 |
曹玉兰 0313-****664 代理机构其他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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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廊保温材料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受****的委托,对****连廊保温材料更换工程进行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供应商,****公司参加。
采购数量:1项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请于2025年08月07日-2025年08月13日(**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本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各2份,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到**** (**市**区栖凤谷小区10号楼底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1.4.1 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00;标书代写
1.4.2 响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栖凤谷小区10号楼底商);
1.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成交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潜在供应商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6)本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春苗 151****1797
名称:****
地址:**市**区栖凤谷小区10号楼底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玉兰 0313-****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