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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需求:依据“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及各村申请等,为南村镇环秀村等9个村配置室外体育器材,以提升乡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2.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20万元。
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拟采用单位内部询价方式。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1.报价单位须具备体育器材销售及安装相关资质,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报价应包含器材购置、运输、安装、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且不得超过各村预算及项目总预算;
3.所提供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安全耐用;
4.报价单位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报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单,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1.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设备进行免费安装调试,提供至少自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捌年;
3.交货完成后,负责对设备操作使用进行免费培训;
4.提供 7×24 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5.为需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使用说明、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本项目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书,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438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永利
联系电话:180****888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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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