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机械加工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机械加工项目项目区位于**省**市**市胡台镇七公台村,东侧为坑塘,南侧为耕地,西侧为荒地,北侧为****北地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3°9′9.85″,北纬41°49′13.47″。项目区紧邻沈胡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属于**、改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按其功能分为建(构)筑物工程区和道路及硬化工程区组成。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20座,总建筑面积27580m2,在**厂房的基础上改造建筑物2座,建筑面积4307.53m2,以及运输道路、硬覆盖等配套工程。 工程总投资为2500万元,土建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根据调查,本项目**厂房及硬化工程施工期为2013年3月~2013年10月,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改造建筑施工期为2024年10月~2024年12月,总工期3个月。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39961m2,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根据调查,本项目**厂房建设期间土石方挖填总量2.54万m3,其中:开挖土方量为1.64m3(含表土0.74万m3),回填量为0.90万m3,余方量0.74万m3(含表土0.74万m3),余方全部综****村委会恢复耕地用土(水土流失防治****村委会承担),无外借方,无废弃方。 根据主体设计,改建厂房期间均在已建成厂房和硬化面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改造厂房高度及顶部钢结构,基本无土石方工程。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12.8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981万元。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机械加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并形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9月3日。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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