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1日 09:1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7-****82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镇**村**下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7-****24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镇**村北环中路83号商贸大厦四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7-****825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对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原(3)补助标准。项目周期内,需完成不少于433个已确定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每人服务不少于30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每月不少于5次,以限价60元/小时招标结果作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际补助金额。(评审项14)
现更正为
(3)补助标准。项目周期内,需完成不少于433个已确定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每人服务不少于30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不超过2小时;每月不少于7次,不超过10次,以限价40元/小时招标结果作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际补助金额。(评审项14)
2、原(评审项25)备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每人服务不少于30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每月不少于5次,以限价60元/小时招标结果作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际补助金额。即达到上述要求则按实结算服务费,未达要求则不补助任何费用。如:因老人离世、迁移、外出探亲、入住养老机构等原因导致单个老人服务次数未达30次的,则这位老人之前已服务的次数和时长不补助服务费用。
现更正为
(评审项25)备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每人服务不少于30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不超过2小时;每月不少于7次,不超过10次,以限价40元/小时招标结果作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际补助金额。即达到上述要求则按实结算服务费,未达要求则不补助任何费用。如:因老人离世、迁移、外出探亲、入住养老机构等原因导致单个老人服务次数未达30次的,则这位老人之前已服务的次数和时长不补助服务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1日
无
名称:****
地址:**县**镇**村**下
联系方式:0597-****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镇**村北环中路83号商贸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597-****8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97-****825
****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