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河北蜀莱园食品有限公司蜀莱园豆制品加工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审批
河北-邯郸-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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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管委会

名称: ****管委会关于****蜀莱园豆制品加工项目拟批准环评...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效力状态:

****管委会关于****蜀莱园豆制品加工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管委会关于****蜀莱园豆制品加工项目拟批准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018

通讯地址:****开发区富强大街007号

邮箱编码:(05745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蜀莱园豆制品加工项目

****

******公司

****经济开发区****与富强大街西侧

(1)项目名称:蜀莱园豆制品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0%。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与富强大街西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5°8′2.510″,北纬36°49′21.580″。项目东侧为富强大街,南侧为**路,西侧为********公司,北侧为福禄健康食品****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780m处的北贺堡村。

(6)项目占地: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与富强大街西侧,****开发区**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项目占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0亩(2666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800平方米,主要改造办公楼、仓储、生产车间(在原有框架基础上加装门窗,铺设地板砖等)、建设厂区电力设施、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硬化室内外场地;**冷库等设施。建设豆制品生产线1条,主要生产豆干等产品。生产工艺:大豆蛋白粉原料→拆袋→配料→斩拌熟化→装盘→冻成型→分切→卤制→烘烤→摊晾→拌料→真空包装→高温灭菌→清洗烘干→精选→装箱。

1、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1)废水: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外包装袋清洗用水、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洗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同制水系统浓水一并排入**京粤食****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排水执行**京粤食****处理站进水水质设计指标标准。

(2)废气:卤制、烘烤、炒制废气经密闭负压+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油烟、非甲烷总烃参照《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型标准要求;

燃气蒸汽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炒制燃气废气经燃用洁净天然气+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干燥炉、窑和表2**炉窑污染物排放限值并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冀环大气〔2019〕607号)要求;

拆袋、配料、上料颗粒物控制投料速度和高度+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卤制、烘烤、炒制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为生产设备噪声,其设备噪声值为70~105dB(A)。项目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作为饲料外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区储存;废油脂、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液、化验室残渣、盐酸废瓶、氢氧化钠废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2、总量控制结论

按照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49t/a,NOX:0.194t/a,COD:0.120t/a,NH3-N:0.006t/a。

3、项目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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