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青堆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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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推荐理由
1 报价:98.5(%) **** **省**市**市徐岭镇农屯村王岗西屯 ****、****公司、****超市店所投施工方案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中****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施工方法明确、合理, 所选用材料质量较佳,进度计划较为科学,各类保障措施有力。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 通过 94.33 1 -
1 ****公司 通过 71.18 2 -
1 ****超市店 通过 63.0 3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确定****食堂米、面粉、食用油、水(海)产品、蔬菜、水果、调料、饮品、肉类、鸡蛋、牛奶、豆制品等食材服务单位1家。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招标人可视中标定点服务单位履约情况与之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祝华,王旭一,王维青,刘怡廷(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魏克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缴纳代理服务费。
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为基数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按以下收费标准累加计算: 按预算金额收取,100万以下,1.5%,100-500万,1.1%,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中标服务费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345********025657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29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青堆镇牌坊村**路385号

联系方式:0411-****0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道巴黎春田小区****段722-9号1层

联系方式:0411-****6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浩

电 话:0411-****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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