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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00MABLP2CN2W | 建设单位法人:** |
| 沈国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派出所南100m |
| 裕瑞机械定制化建材设备生产线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29-C35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派出所南100m |
| 经度:117.62856 纬度: 35.47571 | ****机关:****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5 |
| 平审服1-149复〔2023〕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3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00MABLP2CN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00MABLP2CN2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1MA3UFXQY5M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轻质水泥墙板生产线设备15套、水泥纤维板生产线设备15套、玻镁板生产线设备15套、石膏系列生产线设备15套、圆形别墅梯等细分梯形生产线设备1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轻质水泥墙板生产线设备3套、水泥纤维板生产线设备3套、玻镁板生产线设备3套、石膏系列生产线设备3套、圆形别墅梯等细分梯形生产线设备20台 |
| 本项目环评报批生产规模为年产轻质水泥墙板生产线设备15套、水泥纤维板生产线设备15套、玻镁板生产线设备15套、石膏系列生产线设备15套、圆形别墅梯等细分梯形生产线设备100套,实际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轻质水泥墙板生产线设备3套、水泥纤维板生产线设备3套、玻镁板生产线设备3套、石膏系列生产线设备3套、圆形别墅梯等细分梯形生产线设备20台,主要生产设施及工程建设较环评报批均较少,剩余设备及工程二期建设,剩余项目建设完成后具备环评报批生产规模,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切割下料-剪板折弯-机加工-拼装焊接-抛丸-表面喷涂-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下料-剪板折弯-机加工-拼装焊接-表面喷涂-包装入库 |
| 本项目生产工艺环评报批为:切割下料-剪板折弯-机加工-拼装焊接-抛丸-表面喷涂-包装入库,项目一期实际生产工艺为:切割下料-剪板折弯-机加工-拼装焊接-表面喷涂-包装入库,抛丸工序外协加工,未设置抛丸工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新鲜水用量。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枋河。外排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并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废气:(1)项目5#生产车间激光切割机、锯床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6#车间线切割机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6#车间激光切割机、锯床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喷漆车间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以上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项目调漆、喷漆和烘干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内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经干式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和等效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 (3)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金属管件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VOCs、二甲苯、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 值,厂内VOCs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表 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项目4#生产车间激光切割机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喷涂车间喷塑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1套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2)项目3#喷涂车间烘干废气经干式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 (3)金属管件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加强废气收集处理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内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新鲜水用量。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音设备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本项目环评报批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处理方式为:喷漆房密闭,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棉处理漆雾后,与调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由引风机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实际建设为:喷塑间密闭,喷塑废气经干式过滤棉处理后,由引风机收集后经1套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引风机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公司出具的《****委托检测》(******公司,2025年6月24日,报告编号:SDHY环检字第〔****124〕号)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喷塑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固化烘干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VOCs年排放量分别为:0.16t/a、0.07t/a,未超环评分析总量(颗粒物:0.58t/a,VOCs:0.26t/a)的要求,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涉及重大变动。 本项目环评报批废水处理过程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汇****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祊河;实际建设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不外排,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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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 |
| 1 | 除尘器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除尘器 | 本项目2025年6月17日与6月18日验收监测期间:DA001切割工序颗粒物监测排放浓度结果平均最大值为:5.7mg/m3,出口排放速率平均最大值为:0.021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 2 | 除尘器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除尘器 | 本项目2025年6月17日与6月18日验收监测期间:DA002喷塑工序颗粒物监测排放浓度结果平均最大值为:3.8mg/m3,出口排放速率平均最大值为:0.022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 |
| 3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要求 |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本项目2025年6月17日与6月18日验收监测期间:DA003固化烘干工序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出口监测排放浓度结果平均最大值分别为:4.9mg/m3、5.81mg/m3,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出口排放速率平均最大值分别为:0.026kg/h、0.031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 采取减震、隔声、消音等措施 | 本项目2025年6月17日与6月18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0.8dB(A)~54.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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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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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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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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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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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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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