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源县赋春镇农村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江西-上饶-婺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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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发改委 文 号:婺发改字〔2025〕209号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发文日期:2025-08-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县赋春镇农村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赋春镇农村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请示》(赋府字〔2025〕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赋春镇甲路村和严田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田村:HDPE中空外肋螺旋缠绕管DN300长848米,HDPE中空外肋螺旋缠绕管DN400长81米,Upvc110管长400米,检查井 39座,青石板 1266 ㎡,**终端1座。甲路村:0.8米高挡土墙50米,维修终端一座。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161.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5万元,基本预备费7.42万元。****银行融资贷款及自筹。
六、项目赋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项目赋码为2109-361130-04-P0-295579。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招标方式: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


****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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