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赋春镇农村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请示》(赋府字〔2025〕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赋春镇甲路村和严田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严田村:HDPE中空外肋螺旋缠绕管DN300长848米,HDPE中空外肋螺旋缠绕管DN400长81米,Upvc110管长400米,检查井 39座,青石板 1266 ㎡,**终端1座。甲路村:0.8米高挡土墙50米,维修终端一座。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161.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5万元,基本预备费7.42万元。****银行融资贷款及自筹。
六、项目赋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项目赋码为2109-361130-04-P0-295579。
七、节能审查意见和相关要求:请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八、招标方式: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项目变更及文件有效期规定:
1、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下步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
****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