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操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1 | ****学校操场建设项目 | **** | **省**市******服务中心 JJ999 | ****88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8.00分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第一标段:****学校操场建设项目施工 | 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姬鸿良 | 豫 241********03376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晓梅,**波,蔡要武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中标后参照豫招协【2023】002****协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公司。
收费金额:169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中弘恒业(贵****公司、****公司2家单位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符;******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社会保险的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上4家未能通过,视为无效申请人。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3.监督单位:****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69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建设路东段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0371-****1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集英街碧水蓝城二期1号楼二单元2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65****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65****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