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位于**县**乡上甲村的圆墩背山谷地带,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842.04万元,其中环保计划投资2784万元。占总投资的51.197%,占地面积23.3公顷,填埋库区分为填埋一区和填埋二区,填埋一区库容为50.6×104m3,于2020年4月30日封场,填埋二区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填埋二区整体用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飞灰填埋,该填埋二区纳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管控,不做生活垃圾填埋,因此,不纳入本次验收。
2009年1月,委****研究所编制本项目的环评报告
2009年5月,取得本项目环评批复(赣市环督字[2009]66号)
2013年9月,竣工并投入运行。
2014年1月,****环境保护局关于《****填埋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的批复;
2016年2月,****保护局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发现项目还存在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环保拆迁工作未完成,渗滤液收集系统不完善等问题,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予以退回整改。
2020年7月,首次取得了项目的排污许可证
2021年1月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报告》
2023年5月****处理站迁址提标改造的建设。
该项目从立项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手续齐全。
该项目从立项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手续齐全。2024年5月,****管理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启动对本项目验收。
建设单位对项目的运营流程、环保设施的配置、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公司提交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认为企业现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经现场检查建设项目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验收结论:
1、 该项目基本上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决定要求建成了污染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投入了正常运行。
2、根据现场检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4、该项目基本上了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决定要求,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单位:****管理局
联系人:邝所 联系电话:181****6876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