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园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示范区(******园区发展规划(2025-2035年)》
规划年限:2025-2035年,近期为2025-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
规划范围:24.48平方公里。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示范区(******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地点:**新区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76****63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市洪门镇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靖业跨境贸易大厦38层02
邮编:4531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0****7042 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论、园区规划实施回顾性评价、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碳排放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意见、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环****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环评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
公众意见表,参与本项目的公众调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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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