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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华宏钢铁)的前身是云******公司,始建于2002年,于2003年底投产,****政府招商****省政府牵头的“山海协作工程”。****分为两个厂区,总生产厂区位于**省**市云**白**街道重河街89号,另外空分厂区位于**省**市云**白**街道金盛街88号(两个厂区位置相邻)。本次环评主要针对**省**市云**白**街道金盛街88号进行评价,总生产厂区的环评审批情况详见原有污染情况分析章节。
华宏钢铁在位于**省**市云**白**街道金盛街88号的空分厂区内2017 年建设了《年产9600万标准立方氧气制氧车间建设项目》,2017年9****环保局对该项目的批复(云环审)[2017]49号),项目于2018年6月建成投产,并在2019年3月底完成了自主验收。
现企业为提升产品品质,企业计划在该厂区内新增750立方二氧化碳液体储罐及一套气化系统,通过管道供气的形式给主厂区供给(两厂区紧邻,项目北侧即为主厂区),二氧化碳的作用包括降低炉温、增加炉内压力、提高炉内气体的流动性,二氧化碳不与物料反应,最终仍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出。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本项目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149危险品仓储 594****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含液化天然气库)”,本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