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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煤矿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煤矿有限公司防爆锂电池单轨吊机车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473.8655万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质保期:自到货之日起18个月或自设备调试合格起15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其中锂电池3年内电池衰减不低于85%。
中标候选人第2名:**新****公司;投标报价:433.1000万元。交货期:现货,合同签订后根据矿方要求随时发货。质保期:自到货之日起17个月或自设备调试合格起15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其中锂电池3年内电池衰减不低于85%。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545.6000万元。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质保期:自到货之日起15个月或自设备调试合格起13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其中锂电池3年内电池衰减不能低于85%。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新****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新****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新****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所提异议的内容;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公司审计部
监督电话:0913-****300
监督邮箱:****@126.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县青正****公司****公司
联系人:****招标办)
联系电话:137****62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自强西路38号东院南一楼118室
联系人:李工(招标二部)
电话:029-****8069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