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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无****实验小学****中学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华教〔2025〕3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将丰山**山村、玉兰村的2.4064公顷国有建设****教育局,****实验小学项目建设用地,3.567公顷国有建设****教育局,****中学项目建设用地。****小学用地,该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不得改变批准的土地使用用途。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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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