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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省实施办法》第五十条、《士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划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甘自然资规发〔2021〕118号)、《****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自然资规发〔2022〕39号)、《****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甘自然资规发〔2022〕5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规定,得绒桐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土地项目(详见后文)已向州、县相关部门及土地权属所有者取得许可,经****规划局审查原则上同意,现面向社会公众对结果公示。
特此公示。
****规划局
2025年8月11日
| 序号 | 名称 | 项目地址 | 申请单位 | 主要用途 | 批准文号 | 核准面积(公顷) | 使用期限 |
| 1 | 得绒桐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土地 | **县徐龙乡 | **** | 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 **** | 0.6453 | 2025年8月7日至202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