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拟申请征收集体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集体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拟征收集体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征地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拟征收基本情况
1.征收地点
本项目位于**县韦州镇南门村。
2.用地情况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为15.6亩,土地坐落在**县韦州镇南门村,地类为天然牧草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3〕4号)“水浇地每亩28000元、旱耕地按不低于所在片区综合地价0.6倍即每亩16800元”规定执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除外)、国有农(林、牧)场土地,参照所在片区相应地类补偿标准执行。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吴政发〔2022〕51号)规定执行。
3.项目临时征地中的地力损失费参照执行《******厅关于**至**输气管道工程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土资发〔2011〕213号)规定,按照平均亩产值分别给予30%补偿3年的地力损失费,天然草地每亩600元。
4.临时用地复垦,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为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使用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
三、征收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政策规划;
2.审批程序;
3.土地征收补偿程序;
4.资金筹措与保障;
5.群众对项目的态度;
6.宣传解释及社会舆论;
7.社会风险管理体系风险。
四、征收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征地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创新思路,讲求科学的征地方法,以人为本,促进和谐拆迁;
3.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征地现场维稳工作;
4.注重对农民切身利益的保护;
5.保障征地全过程治安安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地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次征地了解程度;
(2)对本次征地的态度;
(3)是否了解该征收的补偿标准。
六、提出意见及经济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1、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实名方式向****或众川(**)****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2、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县韦州镇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182****7666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众川(**)****公司
联系地址:******中心B座613室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81****7550
******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