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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殡葬服务相关单位:
请依据《**县殡仪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31号)《****公墓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35号)和《****公墓和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36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服务流程公示,严格按照约定的项目、流程和标准提供服务。
三、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定价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
四、合理制定殡葬延伸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各经营单位要根据成本和市场需求,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禁止利用优势地位违反公**则进行捆绑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以及服务价格。
请各殡葬服务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殡葬服务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扰乱殡葬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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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