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部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评价结论予以公告,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及期限: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为**港**港区下**作业区下游****公司材料码头及**市****公司江润码头涉及的**岸线及相应的水陆域。规划基础年为2024年;水平年为2035年。
**性质与功能:本次规划调整后,下**作业区功能定位2017年12****运输部****政府联合批复的《**港总体规划(修订)》维持不变,仍为主要以船舶舾装为主,兼顾为临港工业和公共运输服务。
**吞吐量:根据下**作业区船舶工业和周边企业砂石**开发需求,预测2035年下**作业区货物吞吐量为1545万吨。
岸线利用方案:本次规划调整后,下**作业区**岸线利用规划方案与2017年12****运输部****政府联合批复的《**港总体规划(修订)》维持不变,共计规划**岸线960米,为临港船舶工业和公共运输服务。
**布局方案:下**作业区布置规划除原规划的现状泊位区江联材料码头和江润码头提升码头等级外,其余规划内容与2017年12****运输部****政府联合批复的《**港总体规划(修订)》维持不变。即下**作业区自上游至下游依次为散货泊位区和现状泊位区。散货泊位区和****船厂舾装码头维持原规划方案。现状泊位区的舾装码头下游江联材料码头和江润码头,码头吨级由2000吨级调整至5000吨级,码头功能与原规划保持一致。
水域布置规划:本次规划调整,下**作业区航道规划方案与2017****运输部****政府联合批复《**港总体规划(修订)》的维持不变。锚地方面,**港区水域范围内现状有**锚地,规划保留并继续使用。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本次《****部调整》共规划**岸线960m,规划泊位5个。本次规划在**岸线规模、陆域面积、泊位数量和泊位性质等方面较上一轮规划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优化调整,其中岸线利用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体现了集约化的理念。
本次****部调整在**性质和功能定位、运输货种方面基本遵循《中华人民**国长江保护法》《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省内河航道与**布局规划(2021-2050年)》《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长江经济带—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等对下**作业区的要求。其建设目标与思路、岸线规划方案等符合《长**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市水功能区划》《2023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瑞****示范区规划》《美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瑞****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等的功能定位和空间管控要求。需要注意,下**作业区岸线整体位于《长**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其开发须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和《**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相关管控要求,同时须先行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许可。
从生态环境影响程度来看,本次规划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并对四大家鱼水产种质**保护区进行了专题评价,规划实施对保护区的影响总体可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强化落实环保措施,对各类敏感保护对象开展长期跟踪监测和评估,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区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总体而言,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环境污染控制、提高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等实施建议和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不会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压力,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部调整》总体可行。
三、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部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结论的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规划调整是否还存在其他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公告(附件1)查阅《****部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结论电子版。
五、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若对本规划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附件2)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六、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管理局
联系人:丰伟鹏
电话:0792-****509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省**市八里湖大道166****中心西附楼5楼B区
2、规划环评单位:****研究院
联系人:崔昊天
电话:010-****2680
传真:010-****2678
联系地址:**市**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
附件1:《****部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