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水务局关于准予红河州弥勒太平湖森林小镇建设项目取用地热水取水许可的决定书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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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lsswwj/2025-00021
发布机构****
文号弥水许〔2025〕9号
发布日期2025-08-11
有效性有效
****关于准予**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取用地热水取水许可的决定书

**太******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向我局提出**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取用地热水的取水许可申请,我局于2025年8月6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和《**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取用地热水水**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公司**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取用地热水的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取水地点位于**市**街道小**村西侧,东经103°30′43.8″,北纬24°25′15.9″;批准地热水井1口,井深2854m、井径42.5cm,年取水量3.96万m3,日最大取水量178.2 m3,****酒店片区服务业供水。取水计量设施现场核验合格后可发放电子取水许可证。

****公司依法接受我局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服从水**管理调度,不得超计划、超许可取水,退水按要求需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灌溉,不得外排污水。要严格按照本决定书批准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取用水,安装合格取水计量设施,加强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逐月抄计量水表建立取水量统计台账,按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表、上报年度取水总结和下年度取水计划,并按规定申报缴纳**税,取水许可期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


附件:****关于**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的意见

****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取用地热水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的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论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直接**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工作,**太******公司委托****编制了《**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取用地热水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组织有关专家及编制单位有关人员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专家组认为《报告书》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GB/T35580-2017)的要求,基本同意《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经研究,****基本同意**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取用地热水的取水许可申请,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位于弥****村委会小**村,项目用地面积4834亩,是融入“高新研发、旅游休闲、生态园林、文化艺术、科普教育、运动健康”的特色高新旅游小镇,被列为首批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酒店片区占地面积330.76亩,共建设有客房162间,床位361个,泡池156个,泡池总容积242m3,设计现状和规划水平年取水量3.96万m3。****酒店片区2020年8月14日建设地热水井1口,井深2854m、井径42.5cm、稳定用水量507.8m3、影响半径2026.8m,****泵站型号200QJ50-500(功率63kW、扬程500m、流量20m3/h)。

二、根据水**论证分类分级指标分析,基本同意**州**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水**论证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基本同意《报告书》分析范围为项目东北至**、**交界处、西北至F1断裂带界,西南至**市**街道行政区域界,南至**盆地东南新寨纯碳酸岩水文地质亚单元(IV1)的范围,面积155.32k㎡;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项目东北至**、**交界处、东南至F2断裂带界,****水库地表分水岭界,西北至花口~里方水文地质亚单元东南侧的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区域,面积45.84k㎡;取水影响范围为项目地热水井的最大影响半径206.84m,面积为0.13k㎡;退水影响范围为项目**太**森林小镇建设项目核心区,面积约3.12k㎡。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中所提的水**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成果。项目分析论证范围内可开采地下水**量为572.44万m3/a,剩余可开采地下水**总量为151.79万m3/a。项目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地下水天然**量为151.79万m3/a,剩余可开采**总量为18.54万m3/a。项目核定现状和规划年地下水取水量3.96万m3/a,取水对区域水**和其他取水户的影响较小。

四、项目****酒店片区服务业供水,共有设计地热水**泡池的客房156间,床位349个,设计年使用地热水285天,用水定额为114m3/床﹒a,符合《**省用水定额》(2019版经云水发〔2024〕122号发布)要求,项目核定现状和规划水平年取用地热水量为3.96万m3,取用水基本合理,并满足**市用水总量和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中节水评价的结论。项目取水工艺基本满足节水要求,基本同意节水评价分析内容及相关结论,要求完善项目节水器具和节水设施,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项目取水可靠的结论。通过项目周边水源分析对比,考虑项目旅游康养发展需求,基本同意本项目取用地热水为水源的结论。项目年取用地热水量为3.96万m3,取水水源地热水井现状水质满足洗浴用水要求。地热水井建设和开采对第三者无影响,取水井布局合理。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中所提的取水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取水对区域地下水**量的影响不大,对水功能区影响轻微,对第三用水户的影响较小。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中的项目退水影响分析。****酒店设计年使用地热水285天,生活退水量为162.9m3/d(包括冷水年退水量约4.64万m3),生活废水通过125m3的三格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周边绿化灌溉。项目生活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退水对水功能区及第三者的影响轻微。

九、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项目区水**保护措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针对取水和退水对水**存在的影响,提出的相应水**保护工程措施及非工程措施基本合理,同意水**保护措施。

十、基本同意《报告书》中的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补偿。项目核定条件下取水和退水影响轻微暂不考虑影响补偿问题。

十一、基本同意《报告书》评审专家组建议同意该建设项目取用水要求的审查意见,取水计量设施和配套节水设施等现场核验合格后,可发放电子取水许可证。

十二、要严格按照核定取水条件进行水**的开发利用,严禁超定额、超计划取水;要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节水措施方案,完善取水、用水、退水管理,节约利用水**。

十三、特殊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服从****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排污决定。

十四、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十五、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本项目未获得相关部门核(批)准或取水许可证,本批复文件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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