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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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泰**路2025-2号地块考古调查、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8-11 16:04
项目编号: XZP202****100282
项目名称: **市泰**路2025-2号地块考古调查、勘察服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市泰**路2025-2号地块考古调查、勘察服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市泰**路2025-2号地块考古调查、勘察服务 |
| 范围 |
**市泰**路2025-2号地块考古调查、勘察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即提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各1份;或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特定资格要求;投****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考古发掘资格证书”。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8-11 09:00 至 2025-08-18 17:00 |
| 获取方式 |
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后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163.com购买磋商文件,发送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办理。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22 15:30 |
| 递交方式 |
纸质响应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08-22 15:30 |
| 开标地点 |
**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会议室 |
其他
****对****的**市泰**路2025-2号地块考古调查、勘察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泰**路2025-2号地块考古调查、勘察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0.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采购需求:**市泰**路2025-2号地块考古调查、勘察服务,主要包括:(1)出具勘探方案对指定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出具《考古勘探报告》 ;(2)与本项目考古调查勘探相关配套服务,具体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考古勘探在20个晴好工作日内完成勘探工作。 8、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下内容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即提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各1份;或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特定资格要求;投****文物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考古发掘资格证书”。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8日;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同公告发布时间,每日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4.磋商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后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163.com购买磋商文件,发送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否则不予办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15:30(**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2日15:30(**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赵工 联系电话:0516-****6677 地址:**市****广场SOHO3 号楼17楼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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