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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学院、****防治院)
建设地点:**省沈抚**金枫街168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璐
电话:024-****300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