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LPDDR4/3控制器的集成验证平台软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LPDDR4/3控制器的集成验证平台软件 | 1. 支持LPDDR4/3颗粒访问,最高速率需达到3200Mbps;2. 支持AXI, APB, DFI接口的标准访问验证,支持64/32/16bit位宽访问模式,AXI位宽可配置;3. 支持双片选设置与访问;4. 支持VCS或NCsim下运行,可自动收集代码覆盖率与功能覆盖率,支持自动错误检查与报告机制。 | 450000 | 1 | 套 | 450000 |
| 支持高速LPDDR4/3颗粒 | 是 | 核心指标 | 支持LPDDR4/3颗粒访问:1. 需支持LPDDR4颗粒访问;2. 需支持LPDDR3颗粒访问;3. 其中LPDDR4颗粒的最高速率需达到3200Mbps。供应商响应时需给出具体说明和支持案例case,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 |
| 支持标准接口 | 是 | 核心指标 | 1. 在验证平台软件中需支持AXI标准接口,接口位宽可配置;2. 支持APB标准接口访问;3. 支持DFI标准接口访问。供应商响应时需给出具体说明和支持案例case,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 |
| 支持双片选 | 是 | 核心指标 | 需要同时支持CS0和CS1两个物理片选机制,以此支持存储器的双通道访问模式。供应商响应时需给出具体说明和支持案例case,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 |
| 支持仿真及自动报错 | 是 | 核心指标 | 1. 相关仿真平台软件需支持VCS或NCsim下运行,支持UVM等验证框架;2. 软件可自动收集代码覆盖率与功能覆盖率;3. 软件需支持并提供自动错误检查与报告机制。供应商响应时需给出具体说明和支持案例case,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 |
| 可选择支持DDR4/3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 为了增强相关软件的兼容性,建议软件平台在支持LPDDR4/3的同时,可选择支持DDR4、DDR3、DDR2等工作模式;2. DDR4支持最高速率3200Mbps,DDR3最高速率2133Mbps; 供应商响应时需给出具体说明和支持案例case,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 |
| PHY的仿真模型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 PHY的仿真模型需按照DFI标准接口提供;2. PHY仿真模型可支持1:2和1:4 clk ratio;3. PHY仿真模型内部支持寄存器访问;4. PHY仿真模型支持data training。供应商响应时需给出具体说明和支持案例case,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 |
| DDR颗粒模型 | 是 | 非核心指标 | 1. DDR颗粒模型具备参考源代码(可以是加密代码);2. 提供DDR颗粒的简单仿真环境以证明该颗粒的功能正确性;3. 提供DDR颗粒模型的用户手册。供应商响应时需给出具体说明和支持案例case,如无法提供则视为无效响应。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清单、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5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10人、不低于72小时的线上或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3年。 | 3年4年5年及以上 |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5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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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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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