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以下简称“比选人”)作为比选人,对学校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品目八)(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比选,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比选。
2.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的范围为****食堂食材(品目六、品目八)入围供应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鱼虾、贝、蟹以及豆制品等工作内容。
2.2本项目分以下几个品目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期限 |
| 品目六 |
水产 |
**期限为一年,供货合同半年一签。 |
| 品目八 |
豆制品 |
注:本项目供应商如在“****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中已入围两个品目的,不再具有本品目的入围资格。
参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中需注明“品目号”如:“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品目六)”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品目八的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 2025年8月15日在****(武**中岩国际B2栋6楼)获取比选文件。
5.2 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5年 8月21日 14:10—15:00 时(**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月 21日 15:00 时(**时间), 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和包装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方式送达到****(武**中岩国际B2栋6楼605)开标室。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6.2 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本****政府****政府网上发布。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 ,****县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9.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7****9028
代理机构:****
地 址:武**中岩国际B2栋6楼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电话:181****7290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