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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83MA2CWMXN4N | 建设单位法人:朱强 |
| 张俊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洲泉镇屈家浜村许家湾组1号 |
| **市西部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45-河湖整治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N76-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洲泉镇、大麻镇、洲泉镇、崇福镇、**镇、凤鸣街道 |
| 经度:120.32505,120.44027 纬度: 30.53658,30.5820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0-12 |
| 桐环建〔2018〕02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8763 |
| 38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83MA2CWMXN4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913********516202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1213916 | 竣工时间:2025-03-01 |
| 2025-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08 |
| 2025-07-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mod=hpgs-in id=2988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生态湿地,2、取水泵站及原水管线工程。生态湿地日处理水量60万t,整个湿地布置分为三个独立片区,其中北区湿地日处理水量22.5万t,中区湿地日处理水量22.5万t,南区湿地日处理水量15万t。生态湿地工程红线总面积359.06万m2(5385.66亩);主体工程包括湿地工程、控制性建筑物工程、水土涵养工程、周边水利补偿工程、智慧水务及安防工程等;取水泵站属饮用水供水工程,土建按60万m3/d 一次建成,设备按近期规模30万m3/d分期安装;原水管线为DN1600单管长14.5km,双管一次建成。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生态湿地,2、取水泵站及原水管线工程。生态湿地日处理水量60万t,整个湿地布置分为三个独立片区,其中北区湿地日处理水量22.5万t,中区湿地日处理水量22.5万t,南区湿地日处理水量15万t。生态湿地工程红线总面积5385.66亩;主体工程包括湿地工程、控制性建筑物工程、水土涵养工程、周边水利补偿工程、智慧水务及安防工程等;取水泵站属饮用水供水工程,土建按60万m3/d一次建成,设备按近期规模30万m3/d分期安装;原水管线为DN1600单管长13.8km,双管一次建成。 |
| 原水管线因政策调整、拟建高速影响、减缓生态影响等原因导致路线有所调整,管线长度由原先的单管14.5km调整为13.8km,线路有所缩短,原水管线仅在原路线附近调整,不属于重新选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湿地工程工艺:预处理区→跌水曝气区→横向湿地根孔生态净化区→纵向湿地根孔生态净化区→跌水曝气区→深度净化区→泵站取水区→****泵站。 原水输送系统工艺流程: ****水厂:西部水源取水口→取水泵站→DN1600原水输水管线→****水厂现状原水进****水厂。 ****水厂:西部水源取水口→取水泵站→DN1600原水输水管线→与现状****水厂原水管线接通→利用现状DN1400原****水厂。 | 实际建设情况:湿地工程工艺:预处理区→跌水曝气区→横向湿地根孔生态净化区→纵向湿地根孔生态净化区→跌水曝气区→深度净化区→泵站取水区→****泵站。 原水输送系统工艺流程: ****水厂:西部水源取水口→取水泵站→DN1600原水输水管线→****水厂现状原水进****水厂。 ****水厂:西部水源取水口→取水泵站→DN1600原水输水管线→与现状****水厂原水管线接通→利用现状DN1400原****水厂。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施工营地不能设置在大**港、白荡漾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能回用的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纳管标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入网标准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B级限值),最终由**市城市****公司****水厂集中处理。严禁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大**港、白荡漾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大**港、白荡漾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污水排放口。 废气: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混凝拌和站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且距离应在150m以上;合理安排拌和点,尽量减少拌和点设置;并采取定期撒水、简易覆盖等适当的防尘措施。对运输交通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扫,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材料堆场设置在大**港、白荡漾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排泥场臭气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场界标准值; 噪声: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防止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噪声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场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须进行分类收集,作**化或无害化处理,工程产生的淤泥不得暂存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生态防治:做好生态恢复和保护,严格落实《报告书》对策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 施工期:本工程项目部(施工营地)设置在白荡漾水源保护区外。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部分排放至附近河道;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系统,施工期间未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大**港、白荡漾一、二级水源保护区。 营运期:泵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 施工期:本工程制定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本工程散料堆场、混凝土拌合处等定点定位、合理布置,拌和站不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且距离应在150m以上;并采取定期撒水、简易覆盖等防尘措施;设置施工围挡,并安装降尘喷淋系统,现场安装粉尘监测系统;现场裸土覆盖;每日现场冲洗,扬尘较大时增加雾泡降尘;大门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和三级沉淀池,车辆冲洗干净后离场;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选用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并定期保养;管道施工时在沿线紧邻村庄住宅段设置了临时屏障。 噪声: 施工期:项目采取了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设备也设置了隔震垫等隔声措施,不在夜间施工。管道施工时在沿线紧邻村庄住宅段设置了临时隔声屏障。泵站设备选用国家标准设备,并作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泵站内部及厂界周围已进行绿化。 固废: 施工期:1、本工程施工期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外运至**市西部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工程(生态湿地工程)用于湿地内道路填筑;2、鱼塘、河道清淤土方外运至排泥场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耕作层熟土复盖复耕;3、废弃泥浆做为固体废弃物处理;4、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集中分类处理。为确保日常生活垃圾及时、有效妥当处置,项目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负责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易腐垃圾的清运及处置工作。 营运期: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湿地产出物秸秆外运处置,湿地内清淤产生的淤泥运至园地作为林木、桑树等种植覆土,不随意堆放。设备检维修会产生的废机油,湿地水质的检测产生的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办公产生少量的墨盒,一旦产生立即外运委托处置,不在湿地内贮存,目前已与**市****公司签订处置协议。 生态防治: 施工期:制定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本工程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原状,组织复耕或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的进行环保教育宣贯,制定管理制度,树立文明施工告示牌,加强宣传,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未施工范围外私自占地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施工人员未在施工区域以外的林区采挖、破坏植被,施工人员未对野生动物进行滥捕滥杀;本项目湿地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管桥涉河作业时做好围堰并及时施工;对工程占地表层土分层剥离分别堆放,施工作业后,剥离土再分层回填全面平整,最后进行翻松填压,堆存表土时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和保肥措施;原水管线采取分段和多工作面同时施工方式,管道敷设完成后及时进行开挖土回填,组织复耕,未对农田耕作造成不利影响;湿地范围内河道、鱼塘疏浚分段进行,未影响底栖动物的迁移;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开鱼类的产卵繁殖期,避开雨季和汛期。施工废水均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尽可能回用,不可回用部分排入附近河道(未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好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事故应急预****监察大队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湿****泵站内两处设置自动监测系统,主要对水质常规指标进行监测,若发现进水水质受污染,则立即关闭湿地进水闸。同时建立智能监控系统,通过无人机巡检、水质检测及热成像安防,实现24小时全域动态管控,全面提升水质异常预警响应效率,降低水源安全风险。 建设单位已建立完善的应急制度,根据库容量,设置备用水量428.85万m3,备用供水天数7.15天,确保事故状态下也能保证**市供水安全。 目前企业已编制《**市西部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30483-2025-068-L),同时已编制《**市西部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工程度汛方案》,建立了防台、度汛工作组。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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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已建设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水质日均值(范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关规定。 |
| 1 | 提升泵站、****泵站均采用潜水泵,降低源强、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排放限值 | 已落实,泵站设备选用国家标准设备,位于室内,并做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泵站内部及厂界周围已进行绿化,主体将建筑,水厂构筑物,道路,园林小品,绿化等通过互相借景,相互渗透 | 湿地厂界各监测点昼、夜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
| 1 |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湿地产出物秸秆外运处置;湿地内清淤产生的淤泥应及时运至园地作为林木、桑树等种植覆土,不得随意堆放,更不能堆弃在水源地附近,避免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湿地产出物秸秆外运处置,湿地内清淤产生的淤泥运至园地作为林木、桑树等种植覆土。设备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湿地水质的检测产生的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办公产生的墨盒,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湿地内贮存。 |
| 1 | 设置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以利于小型动物的栖息和迁移扩散。 | 本项目设置合理的绿化植被种类组合,以利于小型动物的栖息和迁移扩散。 | |
| 2 | ****泵站永久占用耕地约35.36hm2,为保持基本农田占补量的平衡,建设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向当地国土部门交纳耕地补偿费,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 | 本项目已向当地国土部门交纳耕地补偿费,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耕地的调整已由自规局调整完成。 | |
| 3 | 根据工程设计,湿地建成后将在深度净化区和引水区投放适量的螺、河蚌等底栖动物,在深度净化区投放鱼类(鲢、鳙等)。 | 本项目在预处理区、根孔区、深度净化区投放适量的螺、河蚌等底栖动物,鲢、鳙等鱼类 |
| 1 | 若湿地发生水质异常事故,则应加强湿地进水闸水质监控,一旦发现进水水质受污染,则立即关闭湿地进水闸,利用湿****水厂正常运行,鉴于湿地储存水量有限,但也能应急用水7天,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解决污染事故,恢复湿地的正常运转。一旦湿地范围内水质受到污染,应立即启动生态湿地应急预案,通过切换水源等应急措施,保障**市供水安全,防止对生产活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并影响社会稳定。 | 生态湿****泵站内两处设置自动监测系统,主要对水质常规指标进行监测,若发现进水水质受污染,则立即关闭湿地进水闸。同时建立智能监控系统,通过无人机巡检、水质检测及热成像安防,实现24小时全域动态管控,全面提升水质异常预警响应效率,降低水源安全风险。 建设单位已建立完善的应急制度,根据库容量,设置备用水量428.85万m3,备用供水天数7.15天,确保事故状态下也能保证**市供水安全。 目前企业已编制《**市西部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编号:330483-2025-068-L),同时已编制《**市西部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工程度汛方案》,建立了防台、度汛工作组。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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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湿地工程的用地拆迁涉及洲泉镇、大麻镇,共2个镇。工程用地面积4287亩(含安置用地面积),排泥场需临时借地912.84亩,生态湿地工程共需安置户数共计205 户。湿地工程北部红线外20****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园区在本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前将拆除。 取水泵站与原水管线工程的征地拆迁涉及洲泉镇、崇福镇、**镇、凤鸣街道,共4个镇(街道)。取水泵站征地50 亩,借地面积900亩,需安置用户10 户。****政府统一安排,在各乡镇落实安置地,目前尚未明确具体安置点,届时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生态湿地工程的用地拆迁涉及洲泉镇、大麻镇,共2个镇。洲泉镇拆迁户数106户,大麻镇拆迁户数99户,共征地4287亩。****工业园区内企业已全部拆除,****工业园区。取水泵站与原水管线工程的征地拆迁涉及洲泉镇、崇福镇、**镇、凤鸣街道,共4个镇(街道)。安置移民数量7户,共征地50亩。****政府统一安排,在各乡镇落实安置地。拆迁补偿费用约7.8个亿。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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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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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泵站永久占用耕地约35.36hm2,为保持基本农田占补量的平衡,建设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向当地国土部门交纳耕地补偿费,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向当地国土部门交纳耕地补偿费,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耕地的调整已由自规局调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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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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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