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公示 | ||||||||||||||
| 2025-08-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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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公告 根据《自然**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委会办〔202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面向社会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调入情况 本次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地块共计17个,面积约52.89公顷,涉及洪川镇、止戈镇、将军镇、中保镇、东岳镇、瓦屋山镇,其中中心**范围调入30.33公顷。调入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地块紧邻城镇开发边界,公共服务、交通、市政配套设施合理性覆盖,有利于地块的整体开发建设。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压覆重要矿产**等。 (二)调出情况 本次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地块共计14个,面积约52.89公顷,涉及洪川镇、止戈镇、高庙镇、七里坪镇、瓦屋山镇,其中中心**范围调出15.48公顷。调出用地主要为近期无建设意向区域。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经局部优化调整后,我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保持为38.4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为3.8平方公里,与自然**部下发的我县城镇开发边界新增扩展规模一致。优化后对周边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无影响,对城镇空间结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分区等不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告说明 公告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共30日。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意见受理:**** 规划编制股 电 话:028—****2887 附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示意图 **** 2025年8月11日 | ||||||||||||||
| 附件【附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示意图.pdf】 | ||||||||||||||